11月3日,省水利廳印發(fā)《穿跨鄰接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項目管理辦法》,旨在進一步落實《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條例》,明確了省、市、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配套工程運行機構職責,以及同意穿跨鄰接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、技術審查等內容,該辦法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來源:河北省水利廳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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